在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,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法律团队来捍卫。中佳集团法律团队以一场教科书级的诉讼实战,为河南永新科技有限公司化解危机,更以技术对抗与证据铁证重绘了专利纠纷案的破局法则。
技术迷雾中的准破局
2025年初,西安同大实业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(涉案实用新型专利公告号:CN 213221243 U和CN 212141646 U)被侵权为由,将河南永新科技有限公司诉至郑州中院。原告指控焦点直指化工催化剂过滤器核心技术,要求天价赔偿并停产。面对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模糊的边界描述,中佳团队迅速以“技术比对+法律抗辩”策略,最终锁定"技术特征本质差异"这一突破点。
"专利侵权判定绝非简单外观比对。"团队负责人xxx透露,通过三维建模还原双方技术路径,发现原告专利侧重某部件的单一功能实现,而被告方案采用全链条结构创新。尤其在催化剂载体分布装置上,永新技术通过流体力学仿真实现均匀布液,与原告机械式喷射原理存在代际差异。中佳集团法律团队通过技术鉴定和法律论证,成功证明了被告方的技术方案并未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,从而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技术精准取证
为固化技术优势,团队奔赴福建莆田,对相关生产线、技术流程及产品实施高危取证。在直径超宽的反应釜前,律师与工程师架设工业内窥设备,通过狭小的观察孔探入设备核心。在距地面十几米的设备操作平台,取证人员系着双钩安全绳,连续多小时拍摄设备运行影像,取证人员需要克服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挑战。"每次进料反应情况及数据变化都要清晰记录。"团队技术专家表示。这些细致的取证最终获取超百组数据,完整还原了被告技术的独创性特征。
撤诉背后的策略纵深
当原告看到铁证如山的比对报告,原告西安同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(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(2025)豫 01 知民初 98 号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(2025)豫 01 知民初 90 号)。法院裁定准许撤诉,案件以河南永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面胜利告终。
"这不是偶然的胜利。"中佳集团复盘时指出,案件折射出现代专利战的三大决胜要素——技术解构的深度、证据链的完整度、程序运用的巧度。其独创的"技术特征三维比对法",正成为行业应对专利突袭的新范式。
专利攻防战的新坐标
当技术自主创新遭遇专利围剿,中佳集团用实战证明:专业团队的"技术抗辩力+极限取证力"才是企业突围的核心武器。这场胜利不仅守护了单个企业的权益,更为中国智造在专利丛林中亮出法律盾牌。
中佳集团是一家集知识产权服务、产业政策咨询、体系认证咨询于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集团。在知识产权行业服务15年期间,中佳集团共获得超30项国家级荣誉,200项企业级资质,获授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TISC工作站,海外知产纠纷指导中心合作机构等资质荣誉。秉承“助力民族品牌崛起”的核心价值愿景,中佳集团布局全国13个城市,深耕并服务30多个行业,涵盖网络通信、计算机、电子仪器、机械制造、化工、生物医药等,累计服务企业数量超10万家,其中包含超8000家规上企业,约1900家专精特新企业,中国500强企业超70家,综合实力稳居国内同行前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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